食环署人员亦就该处所不洁,向该新鲜粮食店负责人提出检控,并就未能提供送货单供查核而违反相关持牌条件发出口头警告。
食环署发言人说:「以冰鲜或冷藏肉充当新鲜肉出售,除了违反持牌条件,更会引发食物安全问题,而这种牟取暴利的经营方式亦会对其他遵从规定的店铺造成不公。」
发言人补充:「任何人士未有批签而售卖冰鲜肉或冷藏肉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食环署会定期巡查持牌新鲜粮食店和街市肉档,也会积极处理接获的投诉。如发现有异常情况,食环署会即时作出调查及采取执法行动。此外,食环署亦会不时主动侦查怀疑违规个案,也会按需要进行突击巡查及执法行动。如有足够证据,会提出检控,并就违反相关持牌条件或街市租约条款作出跟进。违反相关持牌条件的新鲜粮食店可能被取消牌照,而违反街市租约的肉档租户则可能被终止租约。」
发言人强调,食环署十分关注冰鲜或冷藏肉充当新鲜肉出售的情况,会致力采取严厉执法行动,打击有关店铺违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