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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9日)食品标签中脂肪(酸)的标注要求-热点在线丨

  食品伙伴网讯 超市里购买食品时,我们会见到有些食品标签上标注了脂肪的含量,另外还有部分食品标签还标注了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等,那么脂肪和脂肪酸标识有什么区别,在标签上是强制标注还是自愿标注呢,脂肪标注的未来发展趋势又是怎样的,食品伙伴网带大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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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脂肪(酸)的定义

  (1)脂肪

  脂肪又称甘油三酯,由脂肪酸和甘油结合而成。食品中的脂肪多为游离态脂肪,也可包含部分结合态脂肪。

  (2)脂肪酸

  脂肪酸是有机酸中链状羧酸的总称,与甘油结合后形成脂肪。脂肪酸分为饱和脂肪酸和不饱和脂肪酸。

  (3)饱和脂肪酸

  饱和脂肪酸是碳链上不含双键的脂肪酸。如软脂酸、硬脂酸等。在标签上可标示为饱和脂肪、饱和脂肪酸或饱和脂肪(酸)。

  (4)不饱和脂肪酸

  不饱和脂肪酸是碳链上含一个或一个以上双键的脂肪酸,仅包括顺式部分,包括单不饱和脂肪酸和多不饱和脂肪酸。其中单不饱和脂肪酸指碳链上含有一个双键的脂肪酸的总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指碳链上含有两个和两个以上双键的脂肪酸的总和。

  (5)反式脂肪酸

  反式脂肪酸是油脂加工中产生的含一个或一个以上非共轭反式双键的不饱和脂肪酸的总和。食物中的反式脂肪多数是由植物油氢化制成的,也存在少量的天然反式脂肪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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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脂肪(酸)标注的现行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在营养成分表中,脂肪为强制标示的营养素,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标示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等。如果在食品标签上对相关营养素进行了含量声称或功能声称,如“低饱和脂肪”“饱和脂肪摄入过多有害健康”等,则应该在营养成分表中标注其含量及NRV%。声称脂肪需要满足的条件见下图:

  必须标示出反式脂肪酸含量的情况

  (1)“用氢化、标反式”

  关于反式脂肪酸,如果产品的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油或部分氢化油,则必须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如果产品中没有使用,则可以选择性标示而无需强制。简言之即“用氢化、标反式”。常见的氢化油如人造奶油、起酥油、植脂末和代可可脂等。

  (2)对反式脂肪酸进行含量声称

  若对反式脂肪酸进行了含量声称,例如声称“无反式脂肪酸”或“不含反式脂肪酸”,则需要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出其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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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脂肪(酸)标注的发展趋势

  (1)饱和脂肪或将是强制标识的内容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现行版本中关于脂肪的标注,仅规定在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注脂肪的含量,但是在GB 28050后续的两次征求意见稿中,均增加了饱和脂肪的含量及NRV%的标示,即饱和脂肪或将是各类预包装食品强制标注的营养素,企业可留意提前做好应对变化。

  (2)四种不饱和脂肪酸或将允许列入营养成分表

  根据标准规定,可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的内容包括:

  ①GB 28050标准中表1中所列的营养成分;

  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及其增补公告中允许强化的营养成分。

  不属于上述内容的,不应标示在营养成分表中。后续的GB 28050两次征求意见稿中的表1较现行版相比,脂肪类增加了n-3多不饱和脂肪酸、α-亚麻酸、二十碳五烯酸(EPA)、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四种不饱和脂肪酸,即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新标准中有可能允许将以上四种不饱和脂肪酸营养成分体现在营养成分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