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5大类食品45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4大类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超限值、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铜川市印台区城关果森水果店销售的香蕉,1批次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西安市周至县建忠纯净水经销店销售的标称宝鸡建忠佳家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建忠集团+图案牌建忠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金台大道购物广场销售的原味葵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味美康酿造厂生产的农校牌姜汁醋(酿造甜醋),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五、澄城县韦庄镇湘缘万佳购物广场销售的特级豆王,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富平县海彤译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富平县尚之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尚之泉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七、丹凤县爱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干炒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陕西来万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永春富硒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永春醋+图形牌永春老陈醋酿造食醋,1批次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