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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5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市场销售环节风险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全球实时:

  为深入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三年行动和“食安守护”行动要求,持续推进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的攻坚治理,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市场销售环节风险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对市场经营的豇豆、韭菜、芹菜、生姜、鸡蛋、肉鸡(乌鸡)、牛肉、羊肉、大口黑鲈、乌鳢、鳊鱼、泥鳅、黄鳝、大黄鱼、小黄鱼等重点品种的销售者登记建档,并留存重点品种的进货凭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证。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主动接受市场开办者的入场查验和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验,严禁在销售过程中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此次行动共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312家次,批发市场2家次,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723家次。

  二是严格社会共治,加强靶向治理。认真梳理监督检查、媒体报道、投诉举报、抽检监测等发现的问题线索,走访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和重点品种销售者,收集汇总可能存在的重点问题和风险隐患,分析具体原因并研究解决措施。加大对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及重点品种销售者的整治和监管力度,严查入场查验、进货查验记录、追溯等落实情况,围绕承诺达标合格证、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进行重点检查,增强发现问题的靶向性。督促销售者审慎采购问题率较高、管理不到位的供应商的产品,以及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率较高区域出产的产品,严禁采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来源不明的食用农产品,确保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可控、责任可究”。

  三是严格抽检监测,确保食品安全。加大重点品种的抽检频次,确保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此次行动抽检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252批次。同时,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严格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质量筛查,充分发挥民生工程快检室“过滤网”作用,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四是严格执法行为,打击违法违规。结合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和检出违禁物的,依法核查处置,通过逐级追溯、逐级通报、逐级调查,直至查清生产者,并将调查情况及时通报至供货者及生产者所在地的相应监管部门。对涉及行业性问题、涉嫌犯罪的案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行刑衔接,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严禁“以罚代刑”,杜绝“屡罚屡犯”。此次抽检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2批次,立案12起,1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