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件发生后,已召集农业学术厅厅长及海关官员对事件进行说明,并要求两个部门共同努力,严格检查榴莲出口,以防止假冒事件的发生;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可立即对当事人进行逮捕并起诉,以及扣押货物,并每次进行报告。
预防和制止这件事件的发生,需要各方通力协作,因为农业与合作社部一直都在帮助广大农民维持泰国榴莲的出口,中国等贸易伙伴仍对泰国榴莲充满信心,即使在疫情时期,每年也能出口近千亿铢的榴莲;因此,泰国农业部为确保泰国榴莲质量稳定,已指示各检查站严阵以待,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将一律进行刑事起诉。
泰方希望广大民众及相关部门能够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因为从邻国走私榴莲,然后再假冒成泰国榴莲进行出口,这种行为一直存在。因此,请大家帮忙维护泰国榴莲的声誉,这是国家的经济,我们必须共同努力,防止个别人损害泰国榴莲的声誉。
今年6月29日,农业学术厅厅长下令对相关私营出口公司进行刑事指控,并吊销其出口许可证;本次事件发生在6月23日,海关部门扣押了从边境走私的榴莲,在对事实进行核查后,于6月29日授权那空帕农检查站负责人,前往那空帕农府警察局报案,要求以虚假报告以获得植物检疫认证 (出口榴莲)的罪名,对出口商进行刑事起诉。
根据刑法第137条的规定,可能会对他人或公众造成损害;农业学术厅也已下令吊销涉事公司新鲜榴莲出口许可证、DU登记(违规出口商)以及吊销植物生产工厂的注册证书、DOA 登记(违规分拣点)。
与此同时,督促负责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的各个检查站,严格检查植物生产原产地证书(GAP)是否正确。如发现有出口商提供虚假植物检疫证书的行为,要求各个检查站必须严格执法。此前,农业学术厅已经推出了GAP认证的使用方法,以防止假冒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