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福建省食品经营企业销售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现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闽侯县南通张汉勇蔬菜批发商行销售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BP23000000004630210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样品名称为辣椒,被抽样单位为闽侯县南通张汉勇蔬菜批发商行,标识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14日,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闽侯县南通张汉勇蔬菜批发商行的调查。闽侯县南通张汉勇蔬菜批发商行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辣椒”100公斤,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商行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辣椒”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辣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案件已移送至农业农村部门。
二、漳州市龙文区堃烁蔬菜批发行销售的“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BP23000000009830313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样品名称为茄子,被抽样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堃烁蔬菜批发行,标识购进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对漳州市龙文区堃烁蔬菜批发行的调查。漳州市龙文区堃烁蔬菜批发行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茄子”420公斤,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商行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茄子”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免于处罚。案件已移送至上游供货商。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