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批准陕西亚太检测评价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申请的14个试验范围通过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详见附件1),有效期五年。
批准北京大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药研究所有限公司2家单位申请撤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批准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xlsx
2.撤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xlsx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5日
公告685.pdf